同一項“世界級選美賽事”,一模一樣的比賽名稱,卻有兩家公司爭相舉辦,且都稱具備授權資格。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理的一起“選美”冠名權之爭,向世人揭開“選美熱”的一角。近年來,冠以“世界”“環球”“國際”之名的“選美”大賽不斷,背後的一些醜態也相伴而出。
  A
  亂象窺視
  “頂級比賽”一花二主
  一場號稱世界“頂級”的選美賽事,究竟誰有舉辦資質,到底哪一家屬於知名服務?12月1日,中廣金橋(北京)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稱易廷國際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雖然案件的標的額不高,但兩家都希望通過訴訟爭取到辦選美賽事的“品牌”舉辦權。
  原告方律師趙虎認為,被告方在沒有舉辦第1至40屆賽事的情況下,擅自使用賽事名稱,舉辦“2014年第41屆世界旅游小姐大賽”;被告方律師解辰陽則認為,被告方具有來自美國公司的授權資質,同時,按照英文直譯,該公司取得資質的賽事名稱為“世界旅游小姐”比賽。與原告方相比,其更符合知名服務的相關標準,並沒有侵權……這起案件將國內愈演愈烈的“選美風”再次引入公眾視野,其中亂象得以窺見。
  選美比賽背後蘊藏哪些玄機?據記者調查,一些大賽的組委會一般只是臨時機構,真實性無從查證,其實際的操作者往往就是某商業公司。業內粗略統計,每年我國舉辦的選美賽事大大小小超過100個。
  要想在這麼多的賽事當中“脫穎而出”,就要跟世界知名選美賽事“沾親帶故”。如環球小姐大賽是世界知名賽事,一些選美比賽為了混淆視聽,就在比賽名稱前加個前綴或者後綴,如“世界”環球小姐大賽或者環球小姐“模特”大賽。這樣一些不知內情的企業以為就是環球小姐大賽,當然樂意贊助投資。
  B
  越選越醜
  贊助商用錢“買”冠軍
  近年來,“選美風”愈刮愈烈,然而,各種比賽魚龍混雜、難辨真假,甚至醜態百出,如參賽選手濫竽充數、選美結果低俗化、贊助商用錢“買”冠軍,等等。
  多國佳麗實為冒充,外籍模特跑場賺錢。“世界級”賽事,理應由世界各國佳麗前來參賽,那些非正規比賽又是怎樣邀請各國佳麗呢?“我見過最誇張的做法是一家公司邀請20個俄羅斯選手冒充20國佳麗參賽。”北京文化傳播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說,有一些非正規比賽主辦方邀請數量相當的外籍模特冒充各國佳麗參加選美比賽。
  低俗化傾向,“越選越醜”成話題。一些不規範的選美比賽中,選手穿著暴露,炒作手法低俗,評委點評毒舌,種種出格做法只為吸引公眾的眼球,謀求短期經濟效益。一些選美比賽選出來的小姐卻與公眾心目中的佳麗形象嚴重不符,引起了民眾的質疑。
  評選規則有貓膩,贊助商影響比賽結果。記者調查發現,選美比賽普遍採用分賽區制度。一般而言,每個分賽區承辦比賽的費用需要40萬元到60萬元的贊助。如果有企業提出贊助比賽,但指定某個選手能夠獲取一定名次,一些非正規比賽的主辦方也很難拒絕。
  空手套白狼,虛構賽事騙商家贊助。魚龍混雜的選美賽事,也使得部分商家上當受騙成為“受害者”。一家文化公司已經與企業談好贊助金額200多萬元,成立組委會後沒有幾天就悄然解散,商家活生生成了“案板上的魚肉”。
  C
  亟需“整容”
  不能只見利益缺乏監管
  選美等娛樂活動的火爆並非偶然,其背後是巨大的利益驅動。
  與其他行業相比,這一行算是高產出、低投入。記者採訪的多家文化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選美行業一般情況下的利潤率保持在30%至35%。如果是“世界頂級”選美比賽,僅贊助商冠名費一項就能達到上千萬元,再加上出售電視轉播權及比賽現場廣告牌、門票、版稅以及其他各項收入在內,總收入不菲。
  一些地方發展追求“眼球經濟”,將N個節與選美捆綁推出。梳理國內的選美比賽不難發現,選美活動多與地方政府舉辦的“旅游節”“文化節”“狂歡節”等捆綁式推出。“一場活動下來,地方政府贏得了名氣和關註,還帶動了地方經濟收入的增加,而且還不用政府部門撥款出資,何樂而不為?”然而,現實中,卻常常出現“政府辦節,企業遭劫”的現象。不規範的選美活動不僅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而且還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企業還要負擔運行費用。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部教授竹立家指出,這些現象表明相關法治不夠健全,監管並不到位。相關部門亟需對此予以規範,不能只見利益而缺乏監管。目前,我國對選美比賽並沒有一個明確的上級主管部門。監管職能是涉及哪個部門的業務就向哪個部門報批。選美比賽自身是否合法合規、承辦公司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未有明確。據新華社  (原標題:“選美”大賽醜態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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