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省企業“年報”正式實施
  □記者劉江浩
  本報訊從今年10月1日起,企業的“年檢”取消,改為年報制,在年報的時間範圍內,企業如果錯過了時間,後果將會很“嚴重”。昨日,在省政府召開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下稱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企業與個體戶,在四種情況下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該負責人說,未依照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未在工商部門規定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對於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將會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被限制或禁止。此外,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該負責人還提醒,因條例實施時間的原因,我省企業應於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2013年年度報告並公示。2014年的年度報告,應於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並公示。企業應當報送2013年年報並公示後,再報送2014年年報並公示。  (原標題:企業莫錯過“年報”時間否則會很“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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