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泰方面改變此前的還款計劃,將先向合同到期的購房者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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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回放
  19名購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將數額不同的首付款交給藍泰房產做“監管資金”,然而真正辦理過戶手續時,卻由於藍泰拿不出本應該交給賣方的房款導致交易失敗。經過多日追討,藍泰已經支付部分返款,然而大部分購房者仍然有大量欠款沒拿到。
  首次報道題目:《藍泰房產中介收“首付” 19名購房者要討回500萬》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宋雪 趙威 主任記者 虞祿洋)繼22日藍泰方面再次失信後,26日,有購房者收到4%返款。
  藍泰方面改變了此前公告中所承諾的新老客戶的還款計劃,而是將購房者按照合同日期分成兩部分,將先向合同到期的購房者還錢。
  合同未到期的購房者還得等
  昨日,記者瞭解到,8月26日,有部分購房者收到返款,大約是總房款的4%。
  購房者王先生(化名)告訴記者,26日,藍泰一位馬姓工作人員給他發送短信,所有合同到期的購房者都能在當日下午收到4%的返款,至於其他返款和合同未到期的購房者,暫無下文。
  來自大連的金女士就是屬於合同未到期的一批,看到群里其他人發送的收到錢的消息,更加焦急。金女士介紹,藍泰的工作人員給他打電話表示,沒有到期的合同,可以繼續辦理過戶。她要買的房子手續是全的,她又聯繫到房主,打算繼續辦理交易手續,藍泰方面承諾,一個月內將她所交的首付款打到資金監管賬戶上,而金女士表示,她可以在藍泰繼續交易,但同時她也要繼續討錢,因為她不再信任藍泰,這筆錢恐怕很難在一個月內打到監管賬戶上,她想要回來自己打錢。
  多位合同到期的購房者表示,儘管已經收到4%,但是往後能否按期打錢,打錢的數額都讓他們感到擔心,現在藍泰方面沒有一個負責人出面,心裡都挺沒底。
  “還款總不能無限期吧?”昨日,一位藍泰客戶這樣問。對此,藍泰給出還款時間表,少則4周,多則6周。
  目前,警方和房產等部門默許了藍泰的還款時間表,但沒有明確表示如果藍泰不能按還款時間表兌現會受到哪種處罰。
  2400家房產中介300餘家備案
  沈陽房產部門從事中介備案工作的一基層人員表示,藍泰事件為房產中介行業敲響了警鐘,房地產經紀行業亟待整頓治理。
  上述人士表示,二手房中介市場的混亂,不是沈陽獨有,據國內媒體報道,房產中介機構取得營業執照,未在房產部門備案擅自經營的現象,在北京、濟南、成都、武漢、銀川和烏魯木齊等地區普遍存在。目前,房產經紀行業主要還是依靠自律,我國在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資格準入、對行業的監督和懲罰等方面,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
  記者從房產部門瞭解到,在立法方面,規範中介機構經營行為的,目前只有一個部門規章《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高層次行政法規和法律至今尚屬空白。
  沈陽市房產局市場產權處相關人士透露,根據房產部門掌握的情況,截至去年年底,沈陽市房產中介機構達2400餘家,但在房產部門備案的中介機構目前只有300家左右。
  未備案處罰難 應專門立法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於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未在房產部門備案的房產中介,其從事的經營行為是違規的,但在處罰上,房產部門卻面臨無法可依的難題。
  在前述從事房產中介備案工作的基層人員看來,解決房地產經紀行業當前遇到的難題和長遠發展問題,專門立法是必由之路。
  記者從沈陽市房產部門瞭解到,目前,房產部門已將有關藍泰事件的相關情況上報到市政府。  (原標題:合同到期購房者已收到4%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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